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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6-20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保山市环境保护局、保山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函》(保环函〔2018〕18号)和《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的督办函》(保环函〔2018〕19号)要求,现将昌宁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昌宁县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有河西水库、麻地河水库和青灵寺3个,其中:河西水库为在用水源地,麻地河水库和青灵寺为备用水源地,河西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麻地河水库和青灵寺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二、存在问题

(一)河西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农业种植466900㎡。

(二)河西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336户1174人居民住宅,居民的生活污水未经过集中处理,厕所主要为旱厕。

(三)麻地河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云保公路穿越。

(四)青灵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云保公路穿越。

三、整改措施

(一)河西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农业种植466900㎡。一是调整产业结构,建设生态农业,发展经济林果;二是积极引导群众增施有机肥,减少水源地周边农药和化肥使用量;三是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减轻农业废弃物污染;四是大力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

(二)河西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336户1174人居民住宅,居民的生活污水未经过集中处理,厕所主要为旱厕。依托浦发行、涉农资金整合等项目对生活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实施污水一体化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程。

(三)麻地河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云保公路穿越。一是在穿越水源地路段的公路沿线增设警示标识;二是对穿越路段的排水沟进行修缮加固;三是在穿越路段公路沿线建设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四是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四)青灵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云保公路穿越。一是在穿越水源地路段的公路沿线增设警示标识;二是对穿越路段的排水沟进行修缮加固;三是在穿越路段公路沿线建设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四是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四、整改进展

(一)河西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农业种植466900㎡。按照整改方案,正在开展二级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宣传工作,制作安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宣传牌2块,完成进度20%。

(二)河西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336户1174人居民住宅,居民的生活污水未经过集中处理,厕所主要为旱厕。按照整改方案,完成二级保护区内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现场调查工作,正在设计项目施工方案,完成进度15%。

(三)麻地河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云保公路穿越。按照整改方案,完成二级保护区内公路沿线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等设施建设现场调查工作,制作安装警示标识标牌2块,完成进度8%。

(四)青灵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云保公路穿越。按照整改方案,完成二级保护区内公路沿线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等设施建设现场调查工作,制作安装警示标识标牌2块,完成进度8%。

五、下步打算

(一)责任再落实。各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督查再强化。县政府督查室要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加强跟踪督办,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进行问责。

(三)机制再健全。各有关单位要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水源地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和日常监管制度,完善水源地环境问题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有效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附件:1.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十一督查组问题交办情况表

      2.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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