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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务局值班管理制度

索 引 号:01526402-5-06_C/2018-0313015公开目录:公开制度发布日期:2018-03-13发布机构:昌宁县水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值班工作,保证全局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l、局机关、设计队全体干部职工都有值班的责任和义务,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人员严格按值班安排表执行。每星期为一班,每班由一名局领导和1—2名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工作。

2、值班人员要在值班室值班,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单位办公区进行巡视,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转接值班电话。带班领导全面负责本星期的值班工作。

3、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及时妥善处理。

4、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防火和保密工作。

5、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前要搞好值班室卫生,关好门窗。

6、交接班时,接班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岗接班;交、接班双方人员要当面交接值班钥匙和值班记录,并在值班记录上履行签字手续,做好工作交接。

7、值班人员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值班时,报经带班领导批准后,由本人自行调换班次,并报局办公室备案,严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8、由于本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方可不参与值班。

9、值班室的用品由当班人员负责清洗更换。

10.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11:30—14:30,17:30—次日8: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全天24小时值班。

带班领导工作职责

1、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因出差或其它事情外出的,必须委托其他领导带班,并告知值班人员。

2、带班领导要督促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并以身作则,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随时做好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搞好带班工作,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3、带班领导必须对带班期间工作中出现的情况第一时间做出处理决定,督促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和整理,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对各种情况上报进行初审。

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值班人员要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负责做好来电来信来访接待,能答复的及时给予答复,并认真做好记录。当时无法答复的要向来访人做好解释说明,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移交相关股室落实办理。不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责范围的工作,应告知来访人向相应部门或股室反应。

2.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节假日值班,前一班同志必须与下一班同志取得联系,并将当班情况做好交接。

3.受理、办理的值班工作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登记、有报告、有落实、有反馈,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积极认真办理,不折不扣完成。

4.做好上传下达,认真记好值班记录,做到内容准确,文字通顺,字迹工整。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时,反应要灵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时。

5.搞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外来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开展各种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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