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部门(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部门(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部门(单位)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部门(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18年的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4号)查阅索取本部门(单位)有关信息。
类别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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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
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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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 |
领导活动、最新动态、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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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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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制度 |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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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
机构名称、内设科室和下属机构、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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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简介 |
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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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任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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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
发展规划 |
发展规划、区域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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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 |
本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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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
由本部门制定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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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以本部门名义发布或者本部门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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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政策法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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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所需提交的全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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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息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
采购信息 |
采购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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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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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机构信息公开 |
图书馆馆务公开 |
馆务概况 |
图书馆职能、馆貌概况 |
服务事项 |
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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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业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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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馆务公开 |
馆务概况 |
文化馆职能、馆貌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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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业务指南 |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365bet网上平台”(http://www.zzxcpxw.com)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是第一公开平台。此外,还采用简报、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部门(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或者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部门(单位)申请获取。本部门(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部门(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部门(单位)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公开受理处(办);
办公地址: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4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5—7120146;
传真号码:0875—7120048;
电子邮箱:cnwtj7120146@163.com。
(三)受理程序
1.提供申请
申请人向本部门(单位)申请公开本部门(单位)的信息,应填写《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附件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部门(单位)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部门(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部门(单位)掌握的信息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部门(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处理时限
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晚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和保障
本部门(单位)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进行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投诉电话:15912607494
办理机构:县纪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本级政府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875-7130179
办理机构: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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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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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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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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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 其它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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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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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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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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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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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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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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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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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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