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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索 引 号:01526416-4-02_H/2018-0313006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发布日期:2018-03-13发布机构:昌宁县审计局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局的相关信息,特编制《昌宁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我局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我局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我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昌宁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我局的机构职能、有关文件、行政执法、审计结果等所有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昌宁县审计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我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查阅、索取我局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昌宁县审计局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www.zzxcpxw.com/)。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我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为昌宁县审计局办公室(地址:,电话:0875-3032733)。

(二)申请方式及办理流程

目前,我局仅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受理地点获取《昌宁县审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在365bet网上平台获取。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到受理地点提出书面申请。

1.申请受理。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2.《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2)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回复形式;

(4)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3.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内容上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有可能将提供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6.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外,15日内给予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一事一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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