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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非:城市生态化增强跨越发展后劲

发布日期:2018-01-10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近年来,昌宁县积极推进“城市生态化”战略,把城市生态化作为筑巢引凤、扩大开放、保障跨越的基础性工程,以打造“环山脉水、田城相拥”的最宜人居山水田园城市为目标,不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生态功能,努力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环山脉水、田城相拥的最宜人居山水田园城市初具雏形。  

构建绿色屏障,让山更绿。突出推进生态恢复治理、重点地区绿化,以城镇面山、公路沿线和乡镇村庄为重点,实施绿色屏障、绿色城镇、绿色村庄、绿色通道“四绿”工程。以争创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生态文明县为载体,深入推进城市生态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通过省级验收,13个乡镇100%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在城市周边、交通沿线、城市街道等重点区域种植10万亩樱花,建成全长200多公里的3条环线樱花通道和5个樱花茶叶景观园。把县城周边森林合理融入城市空间,以自然山体为骨架,实施生态绿化建设和县城面山保护,并依托防护林、退耕还林、异地植被恢复造林等项目,规划实施10万亩城市面山保护工程,给山体增绿补绿,增强林网厚度。目前,县城建成区面积9.5平方公里,城市人口8.01万人,城市人均绿地面积13.2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1.8%,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县城面山森林覆盖率达81.5%,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达85%,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9%以上,面山成为森林景观和城市绿肺。同时,通过拆迁建绿、拆违还绿、拆墙透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因地制宜利用城市空间实施增绿、建绿工程,着力打造城市生态安全屏障。建成县城沿河两岸15.5公里景观防护林,并划分为100个抚育管护责任区,明确100个单位巡查管护,形成春日樱花烂漫、夏日绿树成荫、秋日色艳茶乡、冬日绿意盎然的森林季节景观。  

打造滨河廊道,让河更清。全面落实河长制,围绕“一年变净、两年常清、三年成景”目标,完善县、乡、村三级责任体系,对穿城而过的右甸河全面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开展河道水体治理和修复,全面加强对城市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建设。因地制宜改造城市河道,重塑自然岸线和滩涂,完成城北湿地公园项目区段1.2公里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启动右甸河坝区段水生态修复工程。采用“表流湿地+潜流湿地+垂直流湿地”系统处理工艺,在城北湿地公园建设水生态处理净化区6.5万平方米,构建滨水植被群落。通过分离沉淀、阻隔分导,以及菌种、植物根系产生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反应,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构建良性循环的城市水系统。目前,右甸河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实现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地表水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三个100%”。按照生态城市和海绵城市的总体建设要求,引入水利、水生态、水景观“三位一体”的设计理念,启动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投资13.2亿元对右甸河坝区段17公里河道进行治理,构建以右甸河为轴的生态文化脉络,将城市河流当前10年一遇的行洪等级提升为20年一遇的标准,达到汛期截洪、旱期补水的功效。  

注重自然和谐,让田更美。依托县城“山、水、田、城”特色自然优势,注重合理布局和城市生态保护,修改完善《昌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编制完成《昌宁县田园城市保护规划》等12个专项规划,构建水域、农田、公园、现代城市相融合的城市规划布局和“一心、两翼、六组团”的“蝶形”城市空间结构,着力形成层级结构合理,空间布局较为完善,各功能区域协调发展的城市规划体系。确定田园风光保护控制区域105平方公里,将县城周边3万亩农田调整为田园风光保护严控区,对县城工业片区仅保留一类工业,将二、三类工业调整至柯街工业片区,把县城坝区的20平方公里农田作为山水田园特色景观的核心元素进行严格保护。依托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县城南北两端的3万亩农田进行全面治理,把紧邻县城南北两端的农田建成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并对田间道路进行绿化、美化,将数万亩农田打造成为四季不同的花园农田、景观农田。  

建设生态景观,让园更靓。实施“绿化、美化、彩化、香化”四大工程,打造“环山脉水、田城相拥”的海绵城市、生态城市和景观城市。启动全域旅游规划编制,投资2.28亿元完成城北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建成全国领先的“昌宁故事”灯光水秀广场,新建公园绿地31.84万平方米,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系统生态、净化功能,提升田园城市生态景观效果。依托右甸河生态廊道和万亩生态农田景观,建设“一轴、三脉、多核心”的生态景观体系,着力构建自北向南串联城北生态农业湿地、中部运动公园、水上田野公园、南部湿地科普公园的“1+4”五大核心组团及诸多文化体验区,并规划实施大甸山遗址公园建设。充分利用城区有限的闲置土地,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实施街头游园建设,打造县城道路重要节点绿化景观。近两年,全县投入公园绿地建设和道路绿化工程的资金4.4亿元,建成各类公园11个,人均公园面积达12.2平方米,种植花灌木、地被、草坪绿地22.29万平方米,实现了“三百米见绿、五百米见园”的目标。  

提升人居环境,让家更暖。对县城规划区范围重点控制,实施县城扩容提质、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生态化建设三大工程和县城坝区及周边46个村庄分类整治。与北京东方园林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区域开发建设、全域旅游等领域进行全方位投资合作,高位推动城市建设管理。以“四治三改一拆一增”为抓手,围绕“半年过半、一年清零、两年巩固”目标任务,拆除“两违”。高位推进“四创”工作,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完成国家考察组实地考察,居民对县城绿化满意率达95%。实施市政道路绿化工程和县城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建设,栽植高大乔木。采取“优化空间、政府配建、小区配套、单位拆围、功能整合、资产盘活”六种模式,配建公共停车泊位1.41万个。与云南启迪集团在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启动城市管理市场化运营,环卫和绿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强化生态保护,让天更蓝。按照“园林城市、生态城市”的标准,以“多规合一”统筹各类规划,构建空间布局合理、功能优势互补的生态城市规划体系。启动田园城市保护规划工作,在全市率先建成城市规划展览馆,免费开放,让群众认识规划、了解规划、参与规划并监督规划的实施,做到“一个规划、一张蓝图、一抓到底”。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环评管理制度,规划环评执行率达100%。启动县城周边的红砖厂、碑石厂、石灰窑三项清理整治工作,全面加强对城市面山自然风貌的保护。推进田园城市立法保护,《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已被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开创“三个”第一:全国关于田园城市保护内容的首部法律,地方拥有立法权在省级召开论证会的第一部法律,保山市具有立法权后的第一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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